想象力与创造力的本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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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
想象力

创造力

几点补充

 

 

 

 

前言

 

       这是很早以前总结的,个人对于想象力创造力的看法。

       在此以博文的形式发出来,供参考。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,启发大伙儿的思考。

 

 

 

想象力

 

       想象力是一个人构造出新思维的能力。

       它包括两方面:a. 调用事物 b. 组合方式(这二者可能是某一方面占主导)。

       能构造出的新思维越多,想象力越强。反之亦然。

 

       想象力与逻辑思维会相互制约;但可能存在二者都强,或二者都弱,或者一强一弱的情况。

 

 

 

 

创造力

 

       具有创造力的充要条件是如下一组:

 

a 具有想象力(不同的可能性)

b 一定的深度(表征的,对内容与创作手法/技巧的理解)

c 一定的广度(非表征的,对构思/对象的选择/取舍)

 

       深度和广度作为制约想象力的框架,使之可接受/可理解,避免成为无端的妄想。

       或者,说得更简练一点:

 

想象力+理性的加工=创造力。

 

       由于创造力经过了理性的修饰与加工,可接受程度更高,所以比想象力更有价值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 创造力必须是对一具体创作形式而言的(文学,音乐,绘画,游戏,电影,产品,理论)。我们从此创作形式上观察得出的直观结果反映创造力。

       而想象力并不能通过作品而反映出来,就好像我们并不能从小蛋糕上看出来面粉一样。

 

       小孩的想象力丰富,但创造力低下。所以我们没有在设计公司里看到一群小孩。

       人在成长过程中,一般是想象力降低而创造力提高。

 

 

 

 

几点补充

 

       像是长期接触相同的事物这种外在因素,【不一定】会使想象力降低。

       想象力的变化,更多的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尺度内(5年,10年等),由【内在因素】的变化所引起的。这些内在因素包括:世界观,价值观,思维方式,目标,兴趣,心态,经历,知识储备等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 经常运用想象力和创造力能够起到锻炼作用,而一直不运用则会使之衰退。

       梦境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想象力,会调用一些清醒时根本难以调用到的事物,以及非同寻常的组合方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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